廳官為母舉喪 被指收逾10萬帛金
【明報專訊】中共十八大後,八項規定要求黨員幹部不可違規操辦喪禮。然而,在當局強力反腐下,河北省張家口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武鳳英(圖)在老家為去世的母親大力操辦葬禮,工商聯高層及百多商會企業家到場,帛金金額幾千元不等。據武的親屬稱,喪禮大概收了十多萬元(人民幣,下同)帛金;但武辯稱僅收4萬元且已退回。
澄清只收4萬 已全退回
澎湃新聞網報道,武鳳英7月19日在老家康保縣城為去世的母親大辦葬禮。按照當地風俗,70歲以上的老人去世後,都要在家擺放6天供親朋好友弔唁。武鳳英的一名親戚稱,弔唁期間張家口市大人常委會、市工商聯和各企業「都來人了」,單位帛金由4000至5000元不等,個人是1000至2000元,大概收了十多萬元。
對此,武鳳英稱自己並未通知同僚,「當時心情悲痛,部分禮金自己接收,另一部分則由負責喪事的總管代收,共計4萬元左右。事後,我已交代市工商聯秘書長王俊傑將其全部退回」。武鳳英不認親戚稱他「收了十多萬禮金」的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