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妻兒撫養令不力遭點名 家庭責任辦公室投訴特多
(多倫多28日加新社電)安省申訴專員再次點名﹐指民眾對家庭責任辦公室(Family Responsibility Office)的投訴特別多﹐那是負責執行妻兒撫養費法令的監管機構。
申訴專員馬林(Andre Marin)周二發表年度報告﹐提到安省家庭責任辦公室。他說﹐在2014-15年度﹐人們向他投訴家庭責任辦公室﹐共有1,167宗個案﹐投訴個案比早一年略多一點﹐但比兩年前的794宗多許多。
馬林又說﹐有「一個新問題」﹐350人無法領取應有的家庭津貼﹐總款額為845,000元﹐因為他們同時領取福利金或是殘障援助金﹐結果給社會援助金計劃剔除。他說﹕「這些人有小孩﹐應拿那些錢﹐卻沒拿到。今年﹐我們有274個(家庭)﹐總款額達到214,000元。雖有改善﹐還有20多萬元沒發給有需要的家長。」
申訴專員指出一些他以前已提過的嚴重問題﹐亦即付款人或收款人不在安省居住。家庭責任辦公室職員出錯﹐問題仍然存在。
報告列舉1名女子的投訴個案﹐她收不到撫養金﹐已超過1年﹐她找家庭責任辦公室交涉﹐沒人回覆她。馬林的職員花了半年多時間﹐追討她應得的1萬元。
馬林寫道﹕「我們向辦公室資深職員提出這個問題﹐在發現問題7個多月後﹐辦公室才承認﹐個案職員判斷錯誤﹐認為女子失去資格﹐不能領取撫養金。」
申訴專員的報告也抨擊安省司法系統﹐指警察拒絕與民間特別調查組(Special Investigations Unit)合作﹐應受檢控。警員涉及的開槍案件和其他事件﹐由特別調查組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