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涉虛報女子昏倒
[2015.07.29] 發表
【明報專訊】法律顧問被指今年初向警方訛稱另一名女子在西環一個單位內昏倒,她昨於東區裁決法院否認導致警力的浪費罪,案件押後至9月1日預審,其間被告獲准以500元保釋候審。據悉,案件與被告的工作無關。
否認浪費警力罪
根據控罪,報稱法律顧問的葉詠娜(47歲)在今年1月29日,向警察虛報女子張靜宜於西環太白居的單位內昏倒,導致浪費警力。昨由當值律師代表的葉申請將案件押後4周,以待她聘請私人律師。裁判官批准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審前覆核,葉獲准保釋外出,但不可接觸控方證人張靜宜及接近案發地點。
【案件編號:ESCC23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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