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賣盤港視「誤導」 亞視被罰30萬
【明報專訊】亞視今年3月在3節新聞報道中,誤報其股東與港視達成賣盤協議,通訊事務管理局認為該報道在行政會議審批亞視續牌申請前夕的關鍵時刻播出,裁定其中兩節屬誤導,嚴重違反《電視節目守則》規定,罰款30萬元。另外,亞視未能於限期內提交2014年度審計帳目,為兩年內第三度違反同一項牌照規定,罰款5萬元。
亞視3月31日晚在本港台及亞洲台播出的《六點鐘新聞》,報道亞視接到其股東及主要投資者通知,決定接受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的條件,轉讓亞視控股權予港視,交易尚需得到法庭、亞視經理人及通訊局批准;其間熒幕底部的移動字幕播出簡訊。同日晚上7時30分於國際台播出的《新聞及天氣報告》中亦有相同報道,兩個節目均沒提及港視、亞視經理人或通訊局回應。
通訊局﹕隱瞞事實誤導觀眾
港視於報道播出翌日即4月1日澄清沒有洽購亞視股權。通訊局接獲39宗投訴,指亞視報道失實。局方經審議後認為亞視沒有盡力確保報道準確無誤,報道內容隱瞞事實及誤導觀眾,違反《電視節目守則》第9章第1、1A、2及3段的條文,罰款30萬元。至於同日晚上10時半在本港台播出的《夜間新聞》則有引述港視稱未聯絡到王維基,以及通訊局指沒收到亞視股權變動申請,並無違規。
此外,免費電視牌照持牌機構須於每年4月提交過去一個財政年度的審計帳目。亞視曾向通訊局提出延期至本月31日提交2014年度帳目,惟局方認為亞視在兩年內第三度違反同一牌照規定,反映其管理層疏忽及欠缺有效企業管治,決定罰款5萬元,並須於本月底補交帳目。亞視發言人表示,亞視將繼續努力服務觀眾。
兩年3違規 另罰5萬
另外,商台節目《1圈圈》因在節目中過分宣傳主持人有份演出的棟篤笑表演,遭通訊局強烈勸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