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公文引用「虛擬」法律
【明報專訊】海南省東方市林業局日前發出行政處罰通知公文中,被發現援引「虛擬」法律及法條。官員事後解釋,是因為要盡快阻止違法行為,太匆忙,所以寫錯了。
新華網21日刊出旗下新媒體「中國網事」報道,東方市林業局5月27日對違規施工的海南新科匯農業開發有限公司,以「紅頭文件」(政府公文)形式下發行政處罰通知。然而這份通知中的處罰依據卻出現不存在的法律及法條。
紅頭文件援引「水土法」第22條、「森林法」第64條第4款和「防洪法」第3章第25條等規定,作出停止施工的行政處罰通知。但報道指,政府從未頒布「水土法」;1984年通過、1998年修正的「森林法」法律全文共49條。
東方市林業局副局長符昌遠承認文件是林業局發的。他說,當天接到違規施工的線索後,為盡快阻止違規行為,林業局林業綜合執法大隊緊急擬了這份紅頭文件。因事發匆忙,執法人員與文字編輯人員錯將森林法26條寫成64條,又錯將水土保持法寫成水土法。符昌遠澄清,並非故意虛構法律、法條。並說明在事件發生後,已及時整改,對責任工作人員進行「嚴厲批評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