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判監兩周刑滿 招顯聰即日獲釋
【明報專訊】「香港圖博民族自決會」成員招顯聰(圖),去年於已清場的佔旺區「鳩嗚」時,以「心口撞心口」襲擊一名警長的前胸。招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昨被判囚兩周,扣除裁決後遭還押候判的日子,招昨獲即日釋放。招於庭外表明將就定罪上訴至高院。
堅持沒犯案將上訴
被告招顯聰(30歲)被控於去年11月27日,在旺角豉油街襲擊偵緝警長馮國波。由於招顯聰於等候判刑期間,已經被還押14日,他昨日於判刑後返回荔枝角收押所取回個人物品後,獲即日釋放。招昨獲釋放後指出,將就定罪上訴至高等法院,由於招堅持沒有犯案,遂不會就判刑提出上訴。
案情指去年11月27日,警方在旺角豉油街及西洋菜南街交界執勤時,招與其他「鳩嗚」者不願離開並「扮過馬路」,招更叫其他人衝出馬路。其後招突然衝至受襲的偵緝警長馮國波面前,以「心口撞心口」襲擊馮。
【案件編號:KCCC42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