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成報》管理層對於畢馬威處理手法大表不滿,並質疑畢馬威只是上市公司成報傳媒(8010)的清盤人,是否有權凍結作為子公司的《成報》帳戶。惟有清盤經驗會計界人士稱,根據現行法例,清盤人獲法庭頒令委任後,可全權操控《成報》旗下資產,法律上完全合理。 過往曾經主理清盤個案的信永中和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盧華基表示,根據一般清盤程序,債權人入稟要求目標公司清盤後,一旦獲法庭批准並委任臨時清盤人,臨時清盤人將主要負責召開債權人會議及分擔人會議,討論如何處理債務問題,同時視乎情G將公司資產變現。 盧華基表示,臨時清盤人獲委任後,將有權全權操控包括子公司在內的目標公司所有帳戶及資產,任何支出都需要經清盤人簽名作實,因此畢馬威完全有權凍結《成報》及旗下子公司的資金。 翻查成報傳媒年報,目前上市公司全資持有《成報》報刊有限公司、成報傳媒集團(香港),以及《成報》報刊資產等分別從事出版報章、提供廣告及推廣服務,以及持有物業、機器及設備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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