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昌威大廈業主大會去年12月通過大維修工程項目後,隨即展開承建商招標工作,今年4月開了10份標書,但業主一直沒機會看到具體款項和數據分析,直至5月15日業主大會表決投標那天,業主才得悉具體數字。業主曾先生向民政事務處投訴,民政處今年6月去信法團,提醒法團遵守《建築物管理條例》的規定,包括建議在業主大會前數天把投標書的資料和分析張貼在大堂供業主消化。 民政處去信法團促遵守條例 法團主席何兆餘曾口頭向民政處解釋,不提早公布投標價格資料,是因為可能影響法團與工程承辦商議價的能力及調整幅度,民政處在信中指「廉署在防貪措施中建議,除非有確實需要,否則應避免在開標後進行議價」,又稱在議價時,應得到適當授權,並在可行情G下讓業主列席觀察議價過程。何兆餘向本報解釋,是顧問表示,若標書內容張貼於大堂,會有私隱問題。 曾先生對招標安排的另一質疑,是維修小組的組成,8人小組中,包括4名法團成員、1至3樓商戶業主的代表,以及一名地區人士擔當顧問,「單是商戶的業權份數加起來,已經超過樓上17層的住宅,投票一定輸,而且維修小組全是他們(法團)自己人,其他小業主無份參加」。 建築測量師何鉅業指出,舊式商住大廈往往會出現業權份數不合理分佈,無法平衡整體大廈業主的利益,現新建樓宇會有較合理控制比例,確保不會讓少數業主掌握過半數的業權份數。全港業主反貪腐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林卓廷表示,現在有規模的屋苑都會預先讓業主了解各投標者的價格,「這麼大筆金額,這麼複雜的資料,怎能叫業主即時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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