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管柏文索賠 肇事單位需繳墊底費
數額可高達逾萬元
保險業人士姜永慶表示﹐在保險索償方面﹐目前有一些共管柏文實施新規定﹐要由肇事的個別單位獨自承擔墊底費﹐所以業主宜未雨綢繆﹐弄清楚本身在這方面的責任﹐並且購買足夠的保險來取得保障。
共管柏文公契會訂明適用於整幢大廈的保險墊底費的處理方法。常見的做法是由全部單位共同分擔。換句話說﹐若然公契保單的墊底費是1,000元﹐當需要向保險公司索償時﹐這筆費用便由各單位共同承擔﹐應不會對個別業主造成嚴重的經濟負擔。
不過﹐姜永慶較早前出席加拿大華人物業管理協會舉行的共管公寓保險講座時指出﹐現時多倫多地區已有一些共管柏文放棄這樣的共同分擔政策﹐改由需要為索償事故負責的單位獨力承擔墊底費。
這名保險從業員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由於墊底費有上升的趨勢﹐所以萬一要由個別住戶承擔﹐將可能是大筆經濟負擔。以往的公契保單墊底費偏低﹐一般是1,000元或2,500元﹐但由於賠償增加﹐目前可以多達1萬元﹐甚至2.5萬元的也有﹐而姜永慶曾見過高至10萬元的墊底費﹐但並不普遍。
他建議共管柏文的業主弄清楚公契中有關墊底費的規定﹐如果是由個別單位負責﹐宜應在本身房屋保單上加入相應的墊底費保額。據了解﹐目前一些保單會提供這類的保障﹐涉及的額外保費不大。
姜永慶表示﹐主要的問題不是保費﹐而是保單有沒有這方面的保障﹐有一些不理賠這類的損失﹐另一些的保額是500元﹐或1,000元﹐甚至乎很大的金額也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