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大嬰被拒登機 親戚改陸路帶回加
王太稱,絕對理解小兒子沒有護照,航空公司有權拒絕,但她不滿加航的服務人員態度惡劣,令原本已經慌忙的她倍感無助。當時由於已經快到登機時間,職員催促說如他們過時不辦手續,回程機票將作廢。她只好致電原本繼續開車在當地遊覽、小孩的祖父母,立即趕到機場接走4月大的小兒子,讓他可以從陸路入境回家。
王太回家後聯絡本報,希望向加航了解事件,以及查明有關嬰兒出境旅遊的證件要求。
加航發言人Angela Mah回應指,王太的機票是經旅行社訂購,認為旅行社有責任提醒旅客申領所需證件。而公司在網站上列出旅客的旅行證件須知,旅客有責任確保自己已帶備所需文件。
王太事後亦透過加航指示,再作書面投訴。加航在電郵回覆中承認,王太的兒子在溫哥華獲准登機前往洛杉磯是錯誤,並對此致歉及對於王太一家的遭遇表示同情。
加航在回應中指,雖然在登機時,職員或會檢查旅客的證件,但這是為了確保航空公司不會被目的地國家罰款。
王太對於加航的回應感到無奈:「加航承認出錯,但還是將所有責任推到顧客身上。」但她仍希望說出遭遇,以免日後再有家長遇到同樣情況,不要指望航空公司提醒旅客及提供適切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