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刀屬禁品 攜帶可被控刑事罪
【明報專訊】紐芬蘭省警方周五召開新聞發布會﹐展示他們在聖約翰斯(St. John's)街頭沒收的禁制武器信用卡刀(credit card knife,圖)﹐藉此向公眾解釋﹐何為信用卡刀是非法武器。
警方說﹐他們沒收79把信用卡刀﹐那是兩人在網上推銷的貨品。
警員科紐(Steve Curnew)說﹕「除了危險用途﹐我們想不出這些武器有其他功能。」
他展示信用卡刀﹐這種武器折起後﹐儼然是一張塑膠信用卡。
依照《刑事法》﹐任何短於30厘米、可隱藏﹐看似不像刀的刀具﹐都是禁制武器。
科紐說﹕「人們隨身攜帶信用卡刀﹐被警方搜出﹐警方可以依據《刑事法》攜帶禁制武器章節﹐提出刑事控罪。」
本周早些時候﹐紐芬蘭省警方收到國家武器執法支援小組(National Weapons Enforcement Support Team)的線索﹐得悉有人在紐芬蘭省分類廣告上出售這種刀具。
警方隨後獲知另外一人在網上出售信用卡刀﹐一間零售商店也有出售這種商品。一些人認為﹐那是新奇物品。信用卡刀上的刀刃﹐可折疊成為塑膠信用卡夾形狀。科紐說﹕「那是它與普通小折刀不同的地方﹐你從口袋掏出小折刀﹐人們知道它是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