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18歲公民 可改民族成分一次
【明報專訊】內地媒體報道,新公布的民族成分登記辦法規定,年滿18歲的公民可以申請變更一次自己的民族成分。新辦法從2016年開始實行。
據報道,國家民委最近通過的《中國公民民族成分登記管理辦法》,經公安部同意,公布後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中國公民在年滿18周歲之日起的2年內,可以依據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分申請變更一次。未滿18周歲的公民,有父母婚姻關係發生變化、其民族成分與養(繼)父(母)的民族成分不同等情況時,可申請變更其民族成分一次。
中國官方確認的民族共有56個,佔全國人口逾91%的是漢族,其它55個少數民族,總人數佔全國人口8.49%。
中國政府對少數民族實行寬於漢族的生育政策,中國少數民族還享有教育和其他方面的一些權利。因此不少人造假,將自己登記成少數民族,享受優惠政策。
每年的高考中,就有考生冒充少數民族以享受加分的現象,被中國媒體多次報道,有關部門屢禁不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