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通過法案授權情報部監控
【綜合報道】就在美國情報機關監聽法國總統事件發酵之際,法國議會周三終審通過一項受到爭議的情報法案。這部授權情報部門動用監控技術的反恐法案被指或會侵犯公民自由。
繼法國參議院之後,國民議會以舉手表決的方式正式通過法國的首部《情報法》。這部法案已經醞釀了一年多時間,但因引發有損公民自由的爭議而面臨阻力。今年1月巴黎發生系列恐怖襲擊事件後,安全形勢推動這一立法進程加速。
這部法律將法國情報部門一直在「秘密」使用的情報收集技術,尤其是在反恐領域的情治手段合法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內容是,情報機構有權通過電訊和網絡運營商安裝用於監控通訊信息的設備。
據悉,國民議會內左右翼主要政黨大多支持該法案,綠黨和左翼陣線黨團則持反對立場。抵制該法的議員認為,情報法的內容十分「危險」,會侵犯公民的個人自由。他們還計劃向憲法委員會提起違憲審查的請求。
法國內政部長卡澤納夫( Bernard Cazeneuve)表示,不要將法國《情報法》與美國國家安全局的監聽事件聯繫起來甚至混為一談。他說,該法並未授權進行大規模的普遍監控,相反這種做法受到明文禁止,因此公民自由不會受到威脅。
今年5月,該法案在國民議會一讀審議時獲壓倒性多數支持,隨後在參議院也順利過關。該法界定了情報機關的職責,包括防範恐怖主義和打擊經濟間諜活動,允許對個人電子郵件和電話通話進行攔截監控,還明確了安裝攝像頭和竊聽軟件,進入特定網絡搜索情報等技術的使用規範。
另一方面,法國總理瓦爾斯(Manuel Valls)周三向國會議員,鑑於報道指美國監聽法國總統奧蘭德及其前2任總統,「美國應該知道這種行為對我們自由所可能帶來的危害,並應竭盡一切努力,盡快修補他們作為給美、法關係帶來的損害。」
瓦爾斯說,對於他國政府追求國家利益的事情,各國政府不至於會過於天真,但是凡事必須「互相尊重對方的主權」。
他說:「這種做法對信任精神構成非常嚴重的侵害,在情資偵蒐方面,應該建立新的行為準則。」
與此同時,法國政府發言人勒佛勒(Stephane Le Foll)周三表示,法國國家情報協調員勒布雷特(Didier Le Bret)赴美國,就外流文件揭露美方監聽3任總統一事進行討論。2013年有類似傳聞後,雙方達成不再進行監聽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