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光復」藥房售貨員襲警罰5000元
【明報專訊】「反光復」藥房售貨員被指於今年3月1日「反光復元朗」行動當中,用手打向警員左面,昨日被裁定襲警罪成,被判罰款5000元。裁判官判刑時直指被告「好彩」,因控罪內容並不嚴重,更向被告指「警員唔係你發泄對象」,又謂「襲擊正執行任務的警務人員理當入獄。」
裁判官裁決時表示,理解遊行為生意人帶來不便,但被告謝永聰(29歲)不應在街頭指罵及使用暴力,「要冷靜落嚟諗吓」。裁判官更對被告說,「當你人身、財物受到威脅時,又要警察協助」。
辯稱與遊行者理論未看見警察
辯方審訊時指出,被告當時未能看到有警察到場分隔示威者,但裁判官認為這說法「完全不能接受」,根據短片證物,清楚看到警察到場分隔兩群人。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無案底,在元朗一間藥房受僱5年,當日的反水貨客遊行引致店舖關門,謝與遊行人士理論,才會愚蠢地作出鹵莽行為;同時警員被襲後未有求診,代表其傷勢並不算嚴重。
裁判官表示,無直接證據顯示被告故意襲警,但當時場面混亂和有衝擊,而被告知道有風險襲擊到在場人士,仍冒險揮拳。
【案件編號﹕TMCC56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