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禁售予19歲以下青年
安省新例亦禁售有味煙草產品 薄荷味豁免
(多倫多26日加新社電)安省推出新的健康法令﹐電子香煙(E-cigarettes)現在被以與正常香煙同樣方式規管﹐新條例也禁售添加味道的煙草產品﹐並規定餐館菜單標示食物的熱量卡路里單位。
電子香煙現在不能賣給19歲以下人士﹐新條例規管這種產品的宣傳與展示﹐任何禁煙區也不得使用電子煙。
安省助理衛生廳長戴默拉(Dipika Damerla)﹐形容電子煙是「新興科技」﹐她說﹐安省也未排除一種可能﹐就是它們可能協助一些煙民甩脫癖癮。
戴默拉指出﹐假如加拿大衛生部批准﹐將電子煙作為戒煙輔助工具﹐省府可依此修訂法例﹐將它們視為戒煙的產品﹐管理其可在何處出售及展示。
只有一名保守黨議員﹐周二在省議會對新法令投反對票。希利爾(Randy Hillier)說﹐法案嚴重限制電子煙供應﹐他說﹐電子煙協助人們戒煙。
希利爾說﹐電子煙協助他「大幅」減少吸煙量﹐他的3名職員借助電子煙﹐得以完全戒煙。
但一些反煙草團體辯稱﹐電子煙延續尼古丁癮﹐可能誘使青少年開始抽煙﹐並可能損害得來不易的禁煙令。其他人則認為﹐這種裝置能協助人們停止攝取尼古丁﹐但它可能危害當事人及周圍人的健康。
聯邦眾議院健康委員會發表一份報告﹐建議聯邦政府設立新的電子香煙法律架構。衛生部必須在7月8日前﹐回應這份報告。
安省《更健康抉擇法》(Making Healthier Choices Act)也規定﹐對出售香煙給青少年者處最高罰款﹔禁止銷售添加口味的煙草產品﹐不過薄荷味產品暫時豁免。另外﹐省府規定餐館?便利店?雜貨店與一些其他食肆﹐在其餐牌與菜單展示板上﹐標明標準食物及飲料的卡路里數字﹐包括酒品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