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接收匿名捐款事件,港大校務委員會昨開會審議審核報告,據悉,報告點名質疑約10人,包括指曾經手其中一筆捐款的港大法律學院前院長陳文敏,向校方申報捐款時沒填捐款人資料,沒跟足預期標準(expected standard)。陳文敏在報告反駁,大學沒所謂的預期標準。校委會昨開會3小時後,以委員沒足夠時間閱覽報告及討論為由,押後對報告作結論。
委員稱細節多押後結論
據了解,副校長物色委員會原定待昨天校委會完成審議審核報告後,盡快開會確認是否推薦陳文敏出任副校長,但校委會昨日沒有完成審議工作,料推薦副校長工作會再押後。
消息人士透露,報告指戴耀廷接受匿名捐款,不符合大學指引或預期標準,因指引訂明捐款應來自有信譽的來源,而他聘用研究助理處理全民投票亦違反捐款者意願,事前未有知會大學人事部,不符合校方慣常做法。據悉,戴在回應中表示,指引訂明捐款應來自有信譽的來源,不明白他的做法如何被演繹成不符合預期標準,他又稱大學一向沒有處理研究人員調職的慣常做法。
報告表示,陳文敏沒有跟足預期標準,因他向校方申報捐款時沒填寫捐款人資料,但他有透過秘書表示捐款由戴耀廷經手,茪j學直接聯絡戴耀廷。據了解,昨日會上其中一個爭論點,是報告指陳文敏沒跟足預期標準,不少委員認為預期標準的定義不清晰,對預期標準和legal standard(法律標準)的分別感到模糊。陳文敏在提交給委員會的回應稱,港大沒列出預期標準,審核委員會亦沒解釋何謂預期標準。有委員接受陳的回應,亦有委員不接受。
點名10人沒跟指引 包括鍾庭耀
據悉,報告點名質疑約10人沒跟指引或預期標準,包括港大民意研究計劃主任鍾庭耀和港大人文學院前主任蔡寬量等,報告沒有提及是否要懲處涉事者。
會議昨午5時開始,8時半結束,據了解,會議大部分時間用以討論港大其他校政,以及讓委員閱覽審核報告和由法律顧問解釋內容,實質討論報告內容時間不足1小時。校委會主席梁智鴻會後稱報告有很多細節,委員難消化,昨暫不就報告作決定。
據悉,校方或再安排委員閱報告,若不召開特別會議,將在下月例會繼續討論報告。戴耀廷昨稱現階段不會回應,陳文敏、蔡寬量及鍾庭耀均不在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