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向13男提供性服務
12歲起直至17歲
【明報專訊】溫尼辟市13名男子被控性剝削1名少女﹐據說少女在12歲開始受性剝削。
2014年10月29日﹐警方展開調查。警方說﹐少女經常受到這些男子的性剝削﹐直到17歲。
這些男子41歲到69歲﹐警方說﹐他們給少女現金﹐獲得性服務。
涉案男子與受害人沒有親屬關係﹐其中數人與女孩的家人熟悉。
溫尼辟警員米凱利申(Jason Michalyshen)說﹕「這些人過去與警方接觸不多﹐不在警方追蹤調查範圍內。」
警方說﹐這些罪案在溫尼辟發生。
涉案男子被控﹕找18歲以下的人提供性服務﹔性剝削﹔性侵犯﹔邀請對方性觸摸。
兒童倡權組織超越邊界(Beyond Borders)律師馬塔斯(David Matas)說﹐兒童受性虐待﹐情況比人們想像的更普遍。
他說﹕「人們通常沒有不留意﹐因為兒童沒投訴﹐警方一向也沒有優先處理這類罪案。」
他又說﹐應該嚴懲這類罪犯﹐起到阻嚇作用。
他說﹕「這麼多人涉案﹐犯案時間那麼長﹐在在說明﹐我們的司法系統未能處理這個問題。」
馬塔斯還說﹐在性虐待案中﹐未成年人通常沒有能力舉報﹐警方不該等到受害者長大﹐才舉報罪案。
加拿大兒童保護中心(Canadian Centre for Child Protection)說﹐不僅是警方﹐所有人都應該提高警惕。該中心失蹤兒童服務部門主管德齊克旺絲(Christy Dzikowicz)說﹕「在青少年的事情上﹐人們不該不聞不問﹐如果擔心某個孩子﹐就要多走一步﹐向警方舉報。」德齊克旺絲指出﹐民眾關心受害青少年﹐有多種選擇﹐可向兒童福利機構、警方報告﹐也可透過新的網站舉報﹐網站名為cybertip.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