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香港電視就未獲免費電視牌照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上月底裁定港視勝訴,要求行政會議重新考慮港視的申請。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昨表示,行政會議昨決定就高院的判決提出上訴,但未有交代理據。有法律學者稱,若政府上訴期間不重新考慮港視牌照申請,應申請「暫緩執行命令」。港府回應指案件已進入上訴程序,現階段不便評論。 港視表示昨已接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就上訴通知書,現正尋求法律意見,並適時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之規定,發表公告。 港視前年被拒發免費電視牌照,其後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上月24日裁定行政會議違反發牌不設上限的既定政策,判港視勝訴。高院當時下令發還行會重新考慮港視申請。 學者﹕應交代何時重新考慮申請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表示,政府應交代何時重新考慮港視牌照申請,又指若不打算於上訴期間考慮申請,應堂堂正正向法庭申請「暫緩執行命令」,交由法庭判決。至於政府提出上訴會令案件拖延多久,張達明說要視乎法庭及雙方律師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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