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城鎮聯會(Association of Municipalities of Ontario)最近發表報告﹐建議將警察部分工餘收費工作﹐如庭警?押送犯人?車禍報案等﹐下放予其他人。 警察工餘收費工作的問題並非多倫多市獨有﹐卡加利?滿地可?滑鐵盧亦有相似情況﹐但模式略有分別。 如在溫哥華﹐警員甚少在地盤擔任指揮交通的工作﹐相反會以兼職形式﹐聘請一些教師?退伍軍人幫忙。早在2011年﹐多倫多市審計總長亦曾建議多市採用該模式﹐但1年後﹐時任警察總長的布萊爾則以該模式會令警隊損失1,600萬收入﹐以及影響警隊士氣為由而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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