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杯裝飲品須註產地咖啡因含量
【明報專訊】台灣手搖飲品令人喝不安心,為解決食安問題,手搖茶飲、現場沖泡咖啡等飲品,將於7月31日起必須強制標示產地、咖啡因或果汁含量。
食品藥物管理署也要求進口商、大型茶飲工廠強制檢驗農藥或真菌。
食藥署12日邀請380多名餐飲業者說明茶安管理新措施,包括茶葉輸入業者、資本額3000萬元(新台幣?下同)以上包裝茶飲廠強制檢驗、追溯追蹤制度,現場調製飲品標示等。食藥署指,業者可在菜單內容註明、店舖插牌、杯身貼標等明顯告知方式,依照茶葉來源比重,註明產地。而且,果汁純汁含量10%以上,才能使用果汁飲料的名稱。
即磨即泡咖啡的咖啡因濃度由高至低,採用紅、黃、綠的顏色,每杯咖啡因含量大於201毫克者採用紅色標示,101至200毫克為黃色標示,低於100毫克為綠色標示。
茶葉輸入業者、資本額3000萬元以上包裝茶飲廠強制檢驗項目,基於飲料特性,食藥署要求茶葉、咖啡相關業者每季或每批自主檢驗,茶葉必驗農藥,咖啡必驗真菌的赭麴毒素(發霉受潮物質),並且實施追溯追蹤,對上游要求,向下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