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聘兼職取代長工趨增
倡權組織促同工同酬 臨時工比率禁逾20%
【明報專訊】據加拿大統計局資料顯示,近10年內,多倫多臨時工人數量的增長比例超過33%,而全職工人的增長比例僅為12%。有工人維權人士表示,安省就業標準法(Employment Standards Act)條例對臨時工人毫無保障,令僱主偏向僱用臨時工替代永久員工的趨勢有增無減。
從2004年至2014年期間,本市臨時工人數量從25.6萬人增加至34萬有餘。這些臨時工人中許多人做着和全職工人一樣甚至是更多的工作,但卻領取低於全職工人近一半的工資,更不用說沒有任何福利可享。
現在安省政府正就勞工法和就業標準法的各種漏洞展開審查。包括多倫多工人維權中心(Workers' Action Centre)在內的不少維權組織都希望藉此機會提倡增加臨時工人的權利。其中包括爭取所有工人同工同酬,臨時工的臨時身分不可超過6個月、取消臨時工轉正式工時僱主所需支付中介的手續費(俗稱贖身費),以及僱主僱傭臨工比例不得超過全公司20%等。
維權中心的組織幹事劉碚溪表示,現時安省同一工種的全職工和臨時工的工資差距達到40%,這也是為什麼那些僱主願意通過臨時工中介(temp agency)僱用臨工的原因之一。
他解釋說,工人通過臨時工中介找工,薪水先由僱主支付給中介,由中介扣除一部分之後再支付給工人。「絕大多數臨時工人都是領取最低時薪(每小時11元),但僱主支付給中介每小時的價格有兩倍還要多。」他繼續說道:「最不公平的是僱主與中介之間的交易是不公開的,工人無法得知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
由於現時的安省就業標準法內並沒有對臨時勞工「臨時」性做出具體的定義,因此令有些臨時工的工齡甚至比全職工人還要長。劉碚溪表示,維權中心很多會員都面臨著這樣的問題,但卻極少有人願意站出來揭發自己的僱主,尤其是華裔工人。
他舉例說,有兩名通過臨時工中介找到一個西人食品加工廠工作的華裔工人,每周工作48小時,但臨時中介為了避免支付其額外4小時的1.5倍加班費,還是按照44小時的時間計算,只不過將每小時11元的時薪增加到11.25元左右,表面上給了工人一點補償。這兩名工人都知道自己吃了虧,但均不得不在這間工廠工作了5年以上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