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經歷多月拉布後,立法會今年1月16日通過公務員及津助機構員工加薪,涉及人員除獲調整薪酬外,亦獲發去年4月1日至今年1月31日的追補增薪。有離職社福機構員工投訴,遭剋扣10個月接近5000元的追補增薪,稱追討無門。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表示,社福機構剋扣離職員工追補增薪一直存在,加上去年立法會拉布令滾存的增薪金額愈來愈大,政府應加強監管,確保薪酬調整的額外撥款可全數用於員工薪酬調整上,包括離職員工。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今日開會,討論接受整筆撥款津助的非政府機構員工薪酬調整安排,職工盟會在立法會門外抗議,批評社署縱容多個機構包括社聯、保良局及匡智會等剋扣追補增薪。 在聖公會聖基道兒童院任職家務助理6年的蔡女士,今年1月24日離職,但機構以1月20日才收到社署通知獲批撥款為由,拒絕向她發還由去年4月1日起計,直至她今年1月離職的10個月追補增薪,涉款接近5000元。她批評,該院剋扣離職員工的追補增薪並不合理,「打工仔都係想取回應得(增薪),並非想取得更多」,稱現時追討無門。本報昨未能接觸聖公會聖基道兒童院回應。 另一名在社福機構任職二級物理治療師的龔先生,為服務合約員工,雖然合約列明每年會按公務員加薪幅度調整薪酬,但不獲追補加薪,他認為並不合理。 議員批政府指引無牙虎 香港社工及社會福利人員協會副主席陳義飛表示,工會最近收到數宗同類投訴,他指追補增薪是員工應得的薪酬一部分,要求所有福利機構,把追補增薪全數發放給員工。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郭偉強批評社福機構剋扣離職員工的追補增薪,如同剝削員工。他指「整筆撥款津助制度非政府機構」的《最佳執行指引》列明,須按公務員薪酬調整的百分比調整員工薪酬,但僅屬指引,猶如「無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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