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繼中國紅色通緝令上的逃犯程慕陽,被證明就是現在的加拿大地產大亨後,其何時將以何種方式落網便成了坊間關注焦點。對此,中國《新京報》5月6日刊文分析稱,只因在加拿大,只要當事人有財力、精力反覆申訴,就會進入俗稱的「法律死循環」,所以以目前程慕陽尚未進入遣返「循環」的狀況看,「程序」恐要走上一段時間。而此前賴昌星「走程序」走了6年之久才得以遣返歸國便是先例。
中國紅色通緝令發不過短短10來天,「天網」已開始有收穫,其中前中國高官程維高之子、外逃加拿大10多年之久的程慕陽便是其一,尤因其身分被揭過程極富戲劇性而格外引人矚目。
程慕陽早在1996年便以合法身分從香港移民加拿大,此後在加國投資經營多個熱點房地產開發項目,更涉足政界,與加拿大聯邦、省、市三級政府政要過從甚密。
這樣一個隱藏很深的外逃嫌犯,在被媒體揭穿身分後短短一周時間裏,便從「模範移民」的光環中被打回原形,他的一系列公共職務被罷免,原本高調推出的一系列開發項目,如今也前途未卜。隨着5月2日加拿大廣播公司援引加聯邦法庭文件,確認程慕陽即紅色通緝令上的追逃對象,以及此前入籍和難民資格申請被拒,令人覺得彷彿程慕陽被遣返指日可待。
但文章認為,事情顯然沒有那麼簡單。被陸媒稱為「承認身分但否認犯罪」的程慕陽委託律師發表份公開信,稱程「是合法移民和開公司,沒有在中國犯下任何罪行,既沒有逃跑也沒有躲藏,不是什麼逃犯」——這對於熟悉加拿大司法「遊戲規則」者而言,正是「為了留下來我會不惜一切手段」的遁詞。
報道稱,加拿大司法程序運轉緩慢,只要當事人有財力、精力反覆申訴,就會進入俗稱的「法律死循環」:1999年入境的賴昌星2005年難民申請被拒,同年進入遣返程序,直到2011年7月才遣返成功,「走程序」走了6年之久。中加兩國間並沒有簽署雙邊引渡協定,以目前程慕陽尚未進入遣返「循環」的狀況看,「程序」恐要走一段時間。
不僅如此,如前所述,加拿大官方針對程慕陽的遣返程序未啟動,程慕陽針對加拿大移民及難民局的法律訴訟程序卻啟動了,第一次開庭時間是2015年6月,正如加拿大本地一些分析家所言,程慕陽或可借此將原本就已經很冗長的「遣返倒計時」再弄長一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