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稱不欲領綜援、要自力更生而買假身分證報細年齡做保安員的73歲老翁施教仁,早前被判囚4個月,事件觸發裁判官不知基層之苦的熱議。施伯早前提出刑期覆核,將於明天在屯門裁判法院審理。對於行使假證,有施伯的前同事說﹕「如果講人情,係咪個個犯鱆k就唔使坐監?」認為施伯非走投無路,不應選擇犯法。協助施伯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則希望外界多了解施伯,「佢自力更生嚘諯咻n強,一定唔會姿豱屆A連市民想捐款佢都拒絕!」 明報記者 賴俊傑 指假身分證「真係無瑕疵」 施伯早前在屯門永發工業大廈任保安員時被揭發使用假證,當日有份聘請他的前同事陳先生(化名)憶述,公司有查身分證,但無法分辨真偽,「那張身分證真係無瑕疵」,他說據知當日警察拘捕施時也一度難分真偽。陳說,事發後數天有協助警方調查,公司亦遭牌照課警告,「佢真係好好洁A幾十歲人用假證見工」。 稱非末路 「可做單幢樓」 陳稱,施伯主要駐守停車場,較少與同事交流,只任職數個月,故不清楚其為人。陳強調對施伯沒成見,但覺得年老、患病及不想領綜援都不是犯法藉口,「我唔想姿豱屆A走去打劫,咁得唔得魽H」他認為法官判刑時已考慮了年紀因素,並指刑期合理。陳認為施伯如過了退休年齡仍想自力更生,可擔任不設年齡上限的單幢大廈保安員。 張超雄:曾應徵單幢樓不成功 張超雄則說,施伯一直希望自力更生,絕不願領綜援,即使案發後市民欲捐款相助,亦被他婉拒。據張了解,施伯過往曾向單幢大廈的管理公司求職,但不成功。張續稱,政府擬將保安員「B牌」延長至70歲,但他則認為不應設年齡限制,現時歐美多國設反年齡歧視條例,保障每人公平的工作機會,值得政府參考。 根據《保安及護衛服務條例》, 「甲類保安員」(俗稱A牌)即單幢式住宅而毋須配槍保安的年齡可在65歲或以上,須每兩年出示醫生證明;而「乙類保安員」(俗稱B牌)年齡限於65歲,一般大型屋苑要聘用「B牌」保安員。保安局正準備修例將B牌年齡上限訂為70歲。生於1942年的施教仁,在深圳購買假身分證,證上出生日期為1952年,好讓他符合年齡限制繼續當保安。他在6年間共掙得54萬元薪金,至去年被揭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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