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聞撮要
為鼓勵更多駕駛者轉用電動車,2014年政府在轄下16個停車場撥出100個車位加裝俗稱「中叉」的中速電動車充電器。但《明報》於4月6日至11日期間偵查發現,當中只有45個設有優先機制供電動車使用;記者觀察該100個車位,便發現有25輛非電動車停泊。
記者發現不同停車場有不同做法,16個停車場中只有6個為所有中叉位設優先措施,例如上環林士街、荃灣停車場。停車場在牆上貼了「電動車優先使用」告示,車位前亦放置雪糕筒及欄杆。大會堂、筲箕灣及慈雲山雙鳳街3個停車場,只有部分中叉泊位屬優先位;其餘7個停車場完全沒有撥出優先泊位,包括金鐘、長沙灣、沙田停車場等。
記者觀察期間,所有停車場均沒有爆滿,但11個停車場均有非電動車停泊在中叉位,一共25輛,其中以北區停車場最嚴重,6個中叉位泊了4輛非電動車。而天星停車場雖然實施優先措施,但記者發現有兩輛非電動車停泊在中叉位。
停車場一般只會勸喻駕駛者
目前沒有法例或合約規定停車場必須把充電車位留予電動車停泊,若充電位被非電動車佔用,停車場一般只會勸喻駕駛者。記者以電動車車主身分親身向各停車場收費處查詢,由威信營運的天星停車場職員表示﹕「有時有人不守秩序,我們人手又少,中叉位給汽油車泊了,我們阻止不到,只能發出警告紙。」亦有停車場職員「教路」,提醒記者什麼時間會較多機會有車位停泊。由安泊營運的長沙灣停車場職員說﹕「不要晚上7時後才來,因為好多車會泊了叉電位,最好6時半來。」
電動車應優先使用叉電車位
電動車車主吳先生表示,停車場沒有把充電車位列作電動車優先使用,令車主擔心無位充電而影響駕駛意欲,「好像傷殘人士車位般,法例規管其他人泊了要受罰,如果政府有心推動環保,應該立法規管電動車充電車位」。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營運商在非繁忙時間會預留車位供電動車優先使用。為善用資源,若停車場內車位泊滿,這些車位會開放予其他駕駛者使用,營運商會優化管理安排。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認為,為電動車提供優先使用叉電位是正確方向,但香港過去10年停車泊位沒有大幅增長,停車場要平衡汽油車駕駛者的利益,不設優先措施亦可理解。他認為政府應增加更多充電位,及仿效外國在路邊泊位加裝充電器。
——節自〈政府逾半充電泊位 電動車無優先〉,《明報》,2015.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