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公屋居民因搬遷問題與房署職員結怨,用水潑向對方而被定罪判囚3周。他提出上訴希望推翻定罪,未待聆訊已逝世,但法援署委派的大律師堅持繼續翻案。法官質疑親屬已對死者的聲譽毫不關心,毫無理由浪費公帑繼續訴訟,押後排期並要求上訴方考慮是否堅持「去馬」。 上訴人楊比利(50歲)原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而被判囚,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但在本月17日晚上於伊利沙伯醫院離世。辯方鄭姓大律師昨陳辭指出,僅輾轉聯絡到楊的前妻,前妻提供楊妹的電話,楊妹表明不願回港處理案件。辯方指雖無人代楊處理案件,但決定繼續上訴。 無親人代理案件 官:完全荒謬 法官彭偉昌聞言回應「totally ridiculous(完全荒謬),屋企人完全唔理佢,無人諗住幫佢澄清聲譽」,毫無理由浪費公帑去繼續上訴。彭官說,辯方未有向法庭存入案例或文件,卻通知法庭會繼續上訴。他以為辯方會撤銷訴訟,故把案件押後,重新排期,促請辯方與法援署「慎重、慎重,再慎重考慮」繼續訴訟是否合乎公眾利益。 指辯方未向法庭存入案例 法援署發言人回應表示,不評論某一個案,補充指刑事法援受助人在聆訊前去世,會按情G決定是否取消法援證書。 法援署:按情G決定取消法援 楊比利於2013年10月17日在黃大仙樂富h樂民樓襲擊一名房屋署職員。他在案發前因搬遷問題與事主有摩擦,案發當天在屋h活動中狹路相逢。楊手持水樽潑水,潑中事主的手肘,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 【案件編號:HCMA1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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