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堪夫性慾強 屏東婦提離婚遭法官駁回
【明報專訊】屏東縣1名謝姓女子,不滿丈夫性慾強,有時1天提出超過10次性行為。甚至妻子下體發炎,丈夫仍「霸王硬上弓」,妻子向法院訴請離婚。
但法官調查,她換門鎖不讓先生入屋,且下體發炎,和個人壎芠葴D有關,她又不願溝通,必須為婚姻失和負較大責任,駁回她的離婚訴訟。
謝女說,蔡姓丈夫酒後性慾高漲,甚至1天要來「10幾次」,若不配合,他就會坐在H邊看茼o,一直嘆氣到天亮,導致她身心俱疲,更因性交後不適,多次就醫或買藥膏塗抹。她還說,曾邀丈夫參加員工旅遊,4人1房,但丈夫不顧同房內還有兩名女同事,竟執意併H求歡,她認為實在太變態而嚴詞拒絕,結束旅遊後就更換租屋處門鎖,避不見面。
蔡男透過律師指稱,妻子婚後2年多,僅返回住家相處4次,且在婚前即患有陰道炎。妻子婚後多次向他要錢,他陸續給她20多萬元(新台幣?下同),但對婚姻存有一絲希望,多次以Line信息表達關心,卻得到「沒必要談,你要當白癡就等吧」、「別再煩我,免得封鎖你」等無情回應。
雙方曾在鄉內調解委員會協調離婚事宜,要求她歸還8萬元,她無法支付,因此協調不成,她才提出離婚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