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吉道大宅或棄保育
業主﹕改建酒店限制「極不合理」
【明報專訊】被評為二級歷史建築的山頂盧吉道27號大宅,上周五獲城規會有條件批准改建成文物酒店,限制條件包括每日朝九晚七不准行車及不可提供餐飲服務。大宅業主昨稱附加條件「極不合理」,令酒店無法有效運作,最終或要放棄保育計劃。有反對上址發展文物酒店的人士促請業主考慮其他保育方案,如翻新作住宅出租或活化為博物館,於營商與保育間取得平衡。
指禁車禁餐飲扼殺經營
盧吉道27號大宅業主御冠有限公司發言人昨表示,業主於保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惟城規會的附加條件,令酒店於路禁期間不能作補給,行動不便的旅客亦未能進出,旅客只能自備飲品,是「扼殺營辦酒店的可行性和大宅的保育工作」。
現時盧吉道27號規劃為住宅用地,業主亦可選擇清拆大宅重建。據了解,大宅業主並未完全放棄保育項目,仍傾向保留大宅,會再找獨立顧問作評估及接觸個別部門商討,讓將來有機會透過不同交通測試,進一步放寬現時的路禁時數。
住宅用地 業主有權拆卸重建
中西區議員陳浩濂指出,大宅地契限制建築物高度,而且建築的內部裝修具價值,認為大宅翻新作住宅出租的價值較重建高,相信業主不會全盤放棄保育。他理解,業主希望保育時亦期望「有利可圖」,建議當局協助業主尋求其他可行計劃,締造雙贏。
反對上址改建酒店的美港聯盟行政總監羅雅寧認同大宅具保育價值,「但保育盧吉道是首選」,即使大宅不改建成酒店,亦可保留為單戶住宅或博物館,促請業主考慮其他保育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