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三縱火 狂徒落網
【明報專訊】石硤尾南昌街221號後巷,昨凌晨發生一周內第3宗同時段、同手法的縱火案。當時一名男子點火燒茪@輛手推車上的雜物,登時火光熊熊,在場埋伏的特遣隊警員立即撲出將他拘捕,並通知消防員到場將火救熄。警方初步調查後相信疑犯與近日連串縱火案有關。
犯罪學家:或有強迫反應
對於疑犯連續於同一時段以及同一地點犯案,城大犯罪學家黎定基估計其有強迫反應,身上如設有「心理時鐘」,到了某段時間便想犯案。黎指縱火犯通常會上癮,犯案後有刺激及興奮感覺,或者以為在某處放火不易被人發現,加上在該處能使他重拾快感,故選擇同一個地點重複犯案。
現場為南昌街221號後巷,於本月8日及11日凌晨時分均曾發生縱火案,同樣是後巷有手推車雜物起火,警方同列作縱火案處理。消息稱,警方分析後認為縱火狂徒很有機會再次犯案,近日遂派出特遣隊員在附近埋伏,監視可疑人出入。
警員埋伏 見點火即拉
昨凌晨1時許,警員發現一名男子走入後巷,點火燒茪漹嬤恕W雜物,立即現身將他拘捕。被捕男子姓李(53歲),涉嫌縱火被帶署,警方不排除他與近日同後巷發生的縱火案有關,正調查其背景及有否犯案紀錄。案件交由深水囃粥浀D事調查第10隊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