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報告中的大案
一、最高法
1、天安門「10·28」暴恐案
2、昆明「3·01」暴恐案
3、劉漢劉維組織黑社會案
4、劉鐵男案
5、李達球案
6、葛蘭素史克投資公司行賄案
7、王英生故意殺人案
8、網絡推手「秦火火」非法經營案
9、念斌投放危險物質案
10、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案
11、奇虎與騰訊涉壟斷案
12、「中威」執行案
13、首例在華外國人非法獲取公民信息案
14、首例撤銷未成年人父母監護人資格案
15、首例台灣居民大陸遺屬取得補償金案
16、泰州市環保聯合會環境公益訴訟案
17、倪發科受賄案
二、最高檢
1、葛蘭素史克投資公司行賄案
2、江蘇非法傾倒工業廢酸環境污染案
3、周永康案
4、徐才厚案
5、李東生案
6、李崇禧案
7、金道銘案
8、姚木根案
9、北戴河供水公司馬超群案
10、延壽看守所在押人員殺警脫逃案
11、訥河監獄在押犯網絡詐騙案
12、晉濟高速特大燃爆事故
13、昆山特大爆炸事故
14、劉漢劉維黑社會犯罪案
15、溫嶺殺醫案
16、王玉雷涉嫌故意殺人案
17、「徐輝強姦殺人案」
18、「黃家光故意殺人案」
19、「王本余故意殺人案」
20、「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案」
(註:最高檢大案中1至20為冤假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