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告誹謗 揭82歲富商遺孀腳踏兩船
【明報專訊】賣豬肉起家的已故「香港仔物業大王」葉海波,其82歲遺孀胡少芬被指與已婚新移民、49歲樂師陳堅強發展婚外情,惟胡少芬發現被騙財後興訟控告陳。她日前遭曾經代表她處理有關官司的律師入稟控告誹謗,入稟狀揭露除了陳堅強,胡少芬「一腳踏兩船」與一謝姓有婦之夫拍拖。兩名情人更於2008年用她的金錢聯名購入銅鑼灣物業,其中陳涉毆打及虐待胡少芬,甚至曾向債主稱胡氏是他的母親。
現已沒有執業的楊澍琳以楊澍琳律師行名義,日前入稟控告胡少芬誹謗。
被指擅告人造假文件 律師索償
楊一方在入稟狀指出,他按胡的指示於去年7月及10月,入稟向兩名情人謝振明(譯音,他於2013年身亡)及陳堅強取回部分物業的權益。去年11月,楊一方指陳成功游說胡少芬終止針對陳的訴訟,楊亦按胡的指示向法庭申請終止訴訟。惟至今年1月29日,陳及胡在鄺家賢律師事務所的職員面前,指「楊律師沒有我同意及指示代表我控告人。楊律師沒有我同意及指示造假文件」,楊一方認為胡的說法失實並損害其聲譽,興訟向胡追討賠償損失,及禁止胡少芬再發表誹謗言論。
入稟狀又透露,葉海波於1993年去世後,胡少芬獲繼承亡夫名下位於淺水灣、香港仔大街及愉景灣的4個物業。現年82歲的胡少芬,2006年認識現年49歲的陳堅強。陳已婚,其妻子現年62歲,他另有一名與前妻誕下的兒子。胡另一已婚情人為謝振明(2006年時48歲),胡少芬一直周旋於兩情人之間,直至2013年謝去世。
兩情人用富婆錢聯名買樓
2007年胡簽約將上述4個物業以贈送形式與兒子葉偉其(譯音)共同持有,即雙方各擁一半業權。同年5月,謝藉辭為胡氏投資物業向她取得500萬元。翌年,陳、謝先後在胡的人壽保險保單取得合共40.6萬美元紅利及現金;二人及後用胡給予的680萬元,聯名購入銅鑼灣京士頓大廈一單位。至2013年陳堅強更以銅鑼灣物業申請250萬元按揭,但因陳拖欠還款,被財務公司變賣陳在該單位的一半業權,其間胡亦為陳清還了300萬元賭債。
至2009年兩母子關係惡化,她報警指兒子騙去上述4個物業業權,又否認曾簽署以贈送形式將物業一半業權轉予兒子,並興訟控告兒子。但胡在兩情人的游說下,放棄針對兒子的訴訟,於2009年3月簽約將胡在上述物業的一半權益,改為由胡、陳及胡的女兒共同持有,而胡少芬實際上仍是上述物業的唯一持有人。
入稟狀續稱,2013至2014年期間,「爛賭」的陳以持有上述4個物業部分業權作抵押以清還賭債,更向債主訛稱胡是其母,叫債主向胡討債。陳甚至將胡獨自留在澳門酒店房,自己往賭錢。胡及後決定入稟控告陳及謝,並委託楊處理有關官司。
【入稟編號:HCA4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