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農戶反建風力發電場敗訴 被追34萬堂費減至6.7萬
(多倫多8日加新社電)安省4個農戶打官司阻止風力發電場建設計劃﹐法庭判它們敗訴﹐答辯公司向4農戶追討34萬元訴訟費。原訴人說無力付費﹐法庭決定調低他們的堂費到6.7萬元。
3家風力發電公司要求敗訴者支付34萬元法律費﹐安省地區法庭裁定﹐4個家庭興訟﹐不全為私人理由﹐它作出裁決﹐減低訴訟費﹐金額遠遠低於勝訴者要求。
德雷南(Shawn Drennan)的農莊在安省戈特里殊(Goderich)附近﹐農莊不遠處有個140組渦輪機項目。法庭調低堂費﹐他很高興﹐他的帳單從20多萬元減至2.5萬元。
「不算少錢﹐但還付得起」
德雷南在周末訪問中表示﹕「鬆了一口氣﹐2.5萬元不算少錢﹐但還付得起。」
地區法庭周五公開裁決書﹐駁回德雷南(Drennans)?賴恩(Ryans)?狄克遜(Dixons)與克羅普林(Kroeplins)4個家庭的說法﹐不同意它們不需支付答辯公司堂費的說法。
但法庭也拒絕3間公司的說法﹐不認為農戶完全自私﹐才提出渦輪機訴訟。法庭說﹕「申訴人在訟案中確有私人利益﹐他們打官司﹐也有很大的公共利益成分﹐譬如他們在案中質疑﹐安省監管風力發電場建設工程和運作的法規有無違憲。
「裁決任何訴訟費﹐必須反映那個很大的公共利益環節。」
法庭指出﹐無論如何計算﹐3家廠商K2 Wind?Armow與聖哥倫巴(St. Columban)追索金額高得不合理。它也指摘廠商﹐說它們沒有解釋清楚﹐如何算出34萬元堂費。
農戶認為﹐安省渦輪機審核程序違憲﹐因為它容許工程靠近民居﹐嚴重影響他們的健康。去年12月﹐地區法庭駁回這個說法。
3家公司追討34萬元訴訟費﹐說這些家庭知道有敗訴風險。它們也說﹐它們耗費大量法律資源﹐為這場官司抗辯﹐而那些工程都是安全?經過妥當的審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