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蒐情資非國防機密 共諜鎮小江不起訴

[2015.03.08] 發表

【明報專訊】遭國安單位監控多年,唯一在台灣境內被逮的大陸共諜鎮小江,因長期在台吸收軍官,發展組織,各界好奇究竟鎮取得何種機密資料?台灣高檢署日前將3名飛官交付鎮的「機密資料」送「國防部」鑑定,鑑定結果卻出人意表,認定鎮拿到的資料,並不屬於國防機密,因此高檢署認定鎮小江、前空軍飛官周自立、施姓、黃姓3名幻象戰機飛官,被控涉嫌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刑法外患罪罪嫌不足,將5人不起訴。

不過,鎮小江、周自立2人另因涉嫌吸收多名現退役軍官,發展組織,台北地檢署已在今年1月間另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起訴鎮、周等人,鎮目前仍在押。

據中時電子報報道,鎮小江是解放軍退役上尉,獲香港居民身分後,受大陸情報人員指示,以商務或旅遊名義赴台,以招待赴海外旅遊等方式,吸收空軍陸軍10多名現退役軍官發展情報網,是近年在台灣境內唯一被逮捕的共諜。

調查局國安站監控鎮小江長達2、3年,去年9月間,鎮突然赴台與周自立等人會面,國安站決定收網逮人。

國安站懷疑,鎮透過周自立吸收施姓、黃姓3名幻象2000戰機飛官,刺探蒐集空軍機密,報請高檢署指揮偵辦。檢調5路搜索,約談鎮、周5人到案,訊後依違反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聲押鎮、周2人,施姓飛官交保5萬、另黃姓2飛官請回。

但高院認為施、黃3飛官交付的資料,並未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規定核定為機密,鎮、周只觸犯國安法,駁回檢方聲押。高檢署請北檢協助,改由北檢以國安法聲押鎮、周獲准。高檢署另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亦遭駁回。

高檢署日前將施、黃3名飛官交付鎮的資料,送請「國防部」外泄機密資訊審議委員會鑑定,認定3人交付的資料,非屬國防機密。

高檢署認為,施、黃3名飛官交付鎮小江的資料,因空軍事先未依法定程序核定為機密,不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另資料內容也非屬國防機密,也沒有觸犯刑法外患罪的問題,因此將鎮小江、周自立及施、黃3名飛官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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