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員指附例過時宜修訂 倡准士嘉堡民宅擴車道

[2015.01.11] 發表
士嘉堡區一民宅行車道被市府下令收窄至符合附合附例規定的闊度。

【明報專訊】自多倫多6市合併之後﹐只有士嘉堡區仍保留以前舊士嘉堡市的住宅行車道及車房附例﹐故士嘉堡區的規例是有別於多市其他社區。例如士嘉堡區有不少古老大屋只有單車房﹐但無論屋前空地有多寬﹐其行車道的闊度只能與單車房的闊度看齊﹐向市府申請擴闊行車道時往往不獲批准。

就此議題﹐於日前(8日)舉行的多市政府計劃及增長委員會會議上﹐士嘉堡東43選區市議員安斯利(Paul Ainslie)向該委會員提出﹐建議將士嘉堡區的住宅行車道及車房附例修改至與北約克區的一樣。即是若屋前的空地逾50呎闊時﹐行車道的闊度能闊過車房﹐可讓兩輛私家車並排停泊。

一些士嘉堡民宅門前的行車道現時是闊過其車房闊度的﹐很多是由上手屋主擴闊的﹐但當新屋主打算將破爛行車道重鋪瀝青修補時﹐有時會遇上市府職員要他們將行車道收窄至符合附例規定的闊度。

安斯利指當士嘉堡區業主對其行車道進行維修時便會遭懲罰﹐那是5市合併前遺留的問題﹐但北約克區於2000年時已將其類似附例進行修改。現在6市合併已達18年﹐應是劃一各區不同附例的時候。

他指出﹐他居住的士嘉堡南區有不少住屋建於1960年之前﹐門前空地至少有50呎闊﹐當年大多家庭只有一輛私家車。現今很多時是兩夫婦及子女都工作﹐可能每人都駕駛一輛汽車。

他說﹐通常是當士嘉堡居民向市府申請擴闊其行車道﹐或有鄰居投訴時﹐才會嚴厲執法﹐故他不明白為何要保留該項附例。

市府不想市民隨便擴闊其行車道﹐是由於要保持原本的草地﹐可於下大雨時﹐草地的泥土有吸收水份的作用﹐因而減少發生水浸的機會﹐同時有環保作用。

安斯利指過往也有市議員建議修改士嘉堡區的行車道附例﹐但被來自中區的計劃官員不斷拒絕﹐其理由是會損失大量綠化的空地。他發出的動議信件中稱﹐士嘉堡區的城市運輸服務部門官員已表示會支持修改附例。

士嘉堡區一些市議員則支持維持現有的附例﹐認為擴闊行車道會方便屋主建分租屋。安斯利認為﹐就算修改附例﹐也不會突然有大批居民去擴闊其行車道﹐也有居民喜歡現有的較窄行車道。

本報曾要求市議員安斯利提供更多有關周四會議的資料﹐但至截稿前未有回電。然而﹐他的行政助理Alex Amelin則表示﹐多市政府計劃及增長委員會於接了安斯利的建議後﹐要花一段時間考慮及研究才會有答覆。

多倫多市政府的士嘉堡區交通計劃及優先權管理部門經理泰勒(Robert Taylor)則稱﹐士嘉堡區其中一項私人住宅泊車附例﹐是不能泊於屋前牆對出的空間。一般來說﹐民宅單或雙車房其行車道的闊度要與車房一致。車房的泊車面積規定是最闊2.6米?最短5.6米﹔但於前園無車房的情況下﹐用於泊車的行車道或通往位於後園的車房的停車道也是最闊2.6米?最短5.6米。

行車道伸延至行人道及連接道路的斜坡公家地部分﹐行車道最少要有3米闊﹐最多是6米闊。

他續稱﹐現時多市中區?北約克南區和怡陶碧谷區居民都可申請將其行車道擴闊﹐用於泊車﹔或申請可於其住屋門前的公家地泊車的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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