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嚴重違紀 粵3官員雙開
【明報專訊】昨日,廣東省紀委、省監察廳官方網站「南粵清風」網發布消息稱,廣州市委委員、花都原區委書記楊雁文,陽江市政協主席韋麗坤,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進明,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新快報》報道,去年8月下旬,在廣州市紀委定期新聞發布會上,廣州市紀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向記者證實:此前風傳被抓的時任花都區委書記楊雁文的確已被「上級紀委」帶走,目前該案處於配合上級紀委調查的階段。
不過,昨日,廣東省紀委通報稱,「此前,廣州市紀委對廣州市委委員、花都原區委書記楊雁文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這意味着,楊雁文一案是由廣州市紀委立案調查。
經查,楊雁文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賄賂等。
楊雁文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雁文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廣州市已對其作出開除公職處理)。
記者獲悉,今年52歲的楊雁文是廣東梅縣人。據此前花都區官網公布的簡歷顯示,楊雁文從1982年中專畢業後一直在廣州工作,到2014年8月剛好工作32年。
楊雁文從1998年3月起任黃埔區委常委、區委辦主任,2003年4月起任黃埔區委常委、副區長,2006年11月起任黃埔區委副書記、區長,2010年8月起任越秀區委副書記、區長,2011年6月起任花都區委書記,2011年11月起任花都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在16年間先後在廣州市黃埔區、越秀區和花都區工作過。
韋麗坤濫權收賄 違規經商
去年9月19日,廣東省紀委發布消息稱,對陽江市政協主席韋麗坤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經查,韋麗坤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額賄賂;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巨額經濟損失;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收受禮金等。
夫妻隔5天分別被查
韋麗坤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韋麗坤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陽江市正在按程序免去其政協主席職務)。
據資料顯示,韋麗坤現年61歲,1972年開始參加工作,在陽江當地已經工作42年餘。從1993年起,其開始擔任陽江市紀委副書記,1999年之後,開始擔任陽江市副市長,直至2007年;2007年1月起,其開始擔任陽江市政協主席,2014年9月因涉嫌違法違紀被查。
記者昨日登錄陽江市政協官方網站發現,在領導班子欄目裏,並無韋麗坤的名字,只有幾名副主席的職位顯示,主席一職空缺。
李進明利用職務謀私利
記者了解到,在發布韋麗坤被查消息的5日後,廣東省紀委又發布消息稱,原陽江市委宣傳部調研員、陽江市政協常委馬文榮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調查。
記者了解到,馬文榮與韋麗坤是夫妻關係。
此前,廣東省紀委對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李進明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檢查。
經查,李進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紅包」禮金。
李進明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進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據資料顯示,現年63歲的李進明是廣東東源人,1983年至1999年曾歷任廣東省紀委第三紀檢監察室正處級副主任、副廳級主任,1999年12月起任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後任廣晟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記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7月之前,李進明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