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肢解案商議8天 馬格諾塔謀殺罪成
2012年滿地可華裔學生林肢解案轟動國內外﹐陪審團經過8天退庭商議﹐終於在今年12月23日裁定﹐被告馬格諾塔(Luka Rocco Magnotta)5項罪名都成立﹐包括一級謀殺罪。他終身監禁﹐25年不得假釋。
第9號陪審員在庭上連說5次「有罪」﹐宣布審訊結果。
裁決宣讀後﹐林俊的父親林迪然(Diran Lin﹐音譯)透過律師﹐宣讀受害人聲明﹐追憶「勇敢、聰明、英俊」的兒子。他說﹐全家人「畢生的希望幻滅﹐失去未來﹐也失去過去的一部分」。
林迪然的聲明說﹐33歲的林俊「勇敢」、「聰明」、「有愛心」、「愛冒險」、「英俊」和「堅強」。
魁北克高等法院法官庫諾耶(Guy Cournoyer)裁定﹐馬格諾塔謀殺成立﹐需終身坐監﹐25年沒資格申請假釋。
馬格諾塔承認殺人﹐但不承認所有控罪﹐辯稱他有精神病。
他在殺人後肢體屍體﹐將肢體棄置在柏文住所後面的垃圾堆﹐在公園扔掉死者的頭顱﹐並且郵寄殘肢到聯邦政黨的辦公室?溫哥華學校。
馬格諾塔後來搭乘飛機﹐到歐洲躲避﹐最後在2012年6月落網﹐在德國柏林被捕。
他被控一級謀殺﹐還有4項控罪﹐包括對屍體不敬?公開淫穢材料?刑事騷擾總理哈珀和其他國會議員?郵寄淫穢及猥褻材料。
每項罪控均以《刑事法》規定的最高刑罰量刑﹐從2年到10年不等﹐5罪刑罰同時執行。8女4男陪審團﹐在40天聽取66名證人的證詞。
殺人肢解案在2012年5 月25日發生﹐案件今年9月29日開始審訊。辯方律師勒克萊爾(Luc Leclair)說﹐馬格諾塔確診「邊緣人格障礙」。2012年5月﹐他在殺人時精神病發作﹐無法分辨對錯﹐不需負刑事責任。
檢察官布錫萊勒(Louis Bouthillier)認為﹐被告殺人有預謀。他說﹐1名英國記者的證供證明﹐林俊謀殺案經過6個月準備。記者及他的傳媒公司在2011年12月收到電郵﹐它表明馬格諾塔要殺人﹐並將過程拍攝下來。
檢察官在審訊期間舉證﹐指出精神病理論破綻﹐包括被告在網上散播的所謂殺人視頻《一個神經病、一枝雪叉》(One Lunatic , One Ice Pick)﹐顯示林俊肢解實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