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佔GDP不足1% 學者質疑發展效益
【明報專訊】政府建議收購農地官辦農業園,以地政總署按甲級農地賠償呎價計,購地約80公頃需逾60億元。不過,政府估算計劃僅令農業產值增加2億元,以香港一年GDP 2.1萬億元計,只相當0.0095%。經濟學家關焯照質疑「契X十億搞農業園,不如搞動物園」,認為即使發展高科技農業,亦不能做到自給自足及帶動生產總值,又未能照顧基層農民需要。
指搞高科技亦難自給自足
本港農業萎縮,1980年代,漁農業佔GDP的0.8%,到去年跌至不足0.1%。城市規模與香港相若的新加坡,2011年農業佔GDP比例為0.03%。本港漁護署的統計顯示,1995年本地農作物產值5.6億元,全港有2070公頃耕地,到2013年大跌逾半至2.5億元,總耕地面積729公傾,跌65%。
綜觀全份新農業諮詢文件,3項措施包括建購地建農業園、推農業發展基金和支援農業推廣措施,耗費公帑最多必然是興建農業園,當中最大支出,其實用來向新界地主收購土地作復耕。
政府在文件解釋農地荒廢背景,農地由港英政府於百年前以集體官契批出,沒有規定地主必須經常耕作,變相容許地主荒置耕地,或改作儲物及其他工業用途。政府至1991年才通過城規條例,加強對農地管制,但仍不能強制地主復耕,政府若要打救農業,只能自行購地發展。
侯志強:至少甲級收購價
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說,政府未有向鄉議局交代農業園計劃,他支持政府收地發展農業,但大前提是收購價是否吸引,「土地劃死了農業用途,即是以後無機會改劃用途,例如用作貨倉,甚至起樓,發展受到限制,政府至少要出到甲級(每方呎808元)收購價才有得商量」。
經濟學家關焯照質疑今次諮詢只為「交功課」,配合年初施政報告的建議,但做法不切實際,因為農業產值只佔每年本地生產總值不足1%,在港發展農業只會「死路一條」,「日本種個西瓜賣幾百元,但當地農業產值亦只佔生產總值1%至2%,因為各地正走知識型經濟」。他說,公帑應用於經濟效益高的地方,政府應改為發展創意文化、教育及醫療體系。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