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或被追千萬稅 失900萬長俸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2800萬元利益,許曾在庭上承認瞞稅,料稅局在案件審結後會追討欠稅。稅務學會理事王銳強說,不評論個別個案,但一般而言,本港入息稅標準稅率為15%。王銳強說,根據《稅務條例》,凡是職位上或經營行業所得報酬,無論合法或不合法,均須報稅;另根據《稅務條例》,稅局會按案情嚴重性施加最高相等於應邀稅項3倍的罰款。換言之,許有機會被追討欠稅連罰款逾千萬。
瞞稅最多可加3倍罰款
如果許仕仁收受的2800萬元全沒報稅,以此計算稅款即420萬元,如稅局施加最高罰款,即1260萬元(420萬×3),故許有機會合共被追收1680萬。另外,許去年11月破產時開始,為期4年停發每月8萬元長俸。不過,退休公務員如干犯與其公職服務相關的罪行,亦有機會被取消、暫停或扣減退休金。如按現時男性平均壽命80歲計算,現年66歲的許如因罪成及裁定要扣減每月長俸,料合共損失近900萬元。
稅務局發言人指出,如有資料顯示任何人可能逃稅或提交不正確報稅表,稅務局會作出適當跟進,但不會評論個別個案。自稱與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愛得熾熱的商人陳振聰,2010年被裁定爭產失敗後兩個月,即被稅局入稟追收過去6年逾3.4億元稅款。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稱,如退休公務員被判干犯相關刑事罪行,當局可根據相關退休金條例取消、暫停支付或扣減其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