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棟國:佔領期32警車遭破壞
稱示威者挪用鐵馬 或控盜竊
【明報專訊】保安局長黎棟國昨指出,當局現階段未有評估為清理佔領區所涉額外公帑開支及人手,而佔領期間有32輛警車受破壞。他指整場佔中令社會付出「沉重的代價」,各方包括佔中發起人及推動者要認真思考和交代,是否讓類似抗爭與違法行為「消耗香港的將來」。他並表明,若有足夠證據證明有人破壞公物,當局必定會依法追究。
另外,據了解,早前在金鐘清場時突然昏迷的49歲警長談國倫,情G仍不樂觀,醫生透露他早前接受腦幹掃描,發現腦幹有花痕,但未致腦幹死亡。談國倫未婚,其父母及胞妹十分擔心其情G,但仍未放棄,「最主要等佢自己醒,如果佢醒唔到可能變植物人」。警隊內部的Solarpeak行動在清場後人手大幅減少,讓同袍先放假,待聖誕、新年等人潮高峰時再次出動。
昏迷警長情G未樂觀
民建聯陳克勤昨於立法會提出質詢,要求港府交代清理及回復佔領區所涉的公帑開支及人數。
黎棟國昨日於立法會上指出,示威者在佔中期間,挪取了鐵馬、水馬等大量公物,而示威者亦有塗鴉、踐踏草地等。他指出,整個「佔中」至目前為止,有32輛警車遭受破壞,而單在中環、金鐘開通道路時用來運載清除的垃圾及雜物,已有約100架次貨車。
黎:100架次貨車清雜物
陳克勤在會上追問,港府會否就此展開刑事調查及拘捕行動,黎棟國回應指出,若有足夠證據,當局必定會依法追究。
黎棟國說,當局會視乎情G取回物品,指擅自取用政府財物有可能干犯盜竊罪行,根據《盜竊罪條例》第9條,任何人犯盜竊罪,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10年。而疰a政府財物則涉及刑事疰a,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63 條,一經定罪,同樣可被判監禁10年。
另外,立法會工務小組討論撥款30億元,興建東九龍總區總部及行動基地暨牛頭角分區警署,民主黨的何俊仁提出中止待續,但最終被否決,有關項目留待下次會議表決。
民主黨劉慧卿表示,市民關注警隊在雨傘運動中有否濫用暴力,加上警隊民望大跌,當局不去處理,卻要求立法會撥款建新警署,市民難以忍受。民建聯譚耀宗批評泛民「鬥氣」,故意製造事端,又藉佔領事件攻擊警隊,質疑是否符合社會利益。
《人民日報》:須嚴懲損法制者
此外,《人民日報》海外版昨日發表署名文章,指特區政府更要堅定立場,「破壞法制必須嚴懲。要不然,板子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一旦開了這樣的惡例,後患無窮」。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