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學者:憲法早在港發生效力
莫紀宏:不言而喻 郭榮鏗:混淆視聽
【明報專訊】繼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指港人要在一國兩制認知上「再啟蒙」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昨日指出,人大於2011年就「剛果案」釋法時,中國憲法已經在港「發生效力」,國家憲法在港澳具法律地位及效力是「不言而喻」。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說,內地學者時常會混淆視聽。郭指一國兩制下,憲法條文並不是全適用於香港。
指港法律專家也不熟憲法
莫紀宏昨日應報業公會邀請來港出席午餐會演講,題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定」。
莫紀宏說,過去一段時間,包括香港法學專家在內,不清楚及少講中國憲法制度,媒體及學校教育也少談,但他指憲法在香港及澳門,有茠蔣竣庤§答漯k律地位及效力。
稱回歸後「成文法為中心」
莫又特別提到,2011年香港終審法院主動把剛果案提呈人大常委尋求釋法是合理做法,指案件涉及法律豁免權,當時人大常委「通過憲法來解釋」,指憲法在港已發生效力。他又說,憲法在港澳的法律效力,「本來是不言而喻,現在更要講明、不要忘記」。他並指香港回歸後進入「新法治社會」,由過去港英年代的不成文法律,進入「基本法成文法為中心的法治社會」。
對於張榮順的「再啟蒙」論,莫指不知張的發言全文,故不能直接評論,但指可能要在基本法教育宣傳上多做工作,中港雙方人員多些溝通交流,「真理愈辯愈明」。
郭:以剛果案作詮釋不當
立法會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說,內地學者在法律制度上時常會混淆視聽。郭指基本法固然是中國憲法一部分,但不是所有憲法條文也適用香港,否則便不是一國兩制。他指基本法指明國防及外交等事務屬中央權力範圍,而2011年剛果案便是因為涉及外交權力,故終審法院才提呈全國人大釋法,但這不能詮釋為憲法全面在港生效。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昨說「再啟蒙」是「北方」的語句,她認為香港過去十多年的基本法教育太著重兩制,並無足夠解釋一國運作,指應更多講解一國與兩制互動關係及一國概念。對於中小學應否要設立基本法相關課程,她說任何推廣基本法的渠道也是好事。
特首梁振英昨晨出席行會時回應「再啟蒙」論,指特區政府過去一直不遺餘力推廣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