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函校記籲留意混亂
【明報專訊】《明報》昨向逾400名參與第18屆「明報校園記者計劃」的中學生校園記者發電郵,提醒學生自行安排的採訪必須以安全為要,切勿試圖前往可能出現混亂或影響人身安危的地方實習採訪,尤其不宜到涉及社會事件的現場。電郵又指出,「明報校園記者證」只供參與校記活動使用,並非等同專業記者證件,在自行安排的採訪場合更未必獲得認許,故不要視佩戴校記證為擁有新聞現場的「通行證」。
一名16歲姓蘇女生昨晚亦掛茤報校記證到旺角西洋菜南街,她在百老匯戲院外被一名女警截停,被懷疑藏有違禁品,搜袋後發現只有一包感冒藥,女警其後讓蘇同學離開。
被捕校記:沒把證件當「頭盔」
另外,周四(27日)凌晨遭警方帶走的15歲中學生王同學,昨在facebook發表聲明,表示不認同警方當日帶走他的理據和做法,批評當日被帶走期間,遭警員粗言穢語和帶有恐嚇語氣對待。他表示自己是應屆明報校園記者,當日的確在採訪新聞,但強調並非明報派他到場採訪,當時並沒濫用校園記者證,只在警方防線外拍攝,攜帶證件只是避免警員混淆其身分,絕無把證件當作「萬能頭盔」用意。
曾參與罷課 父母沒反對
王同學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當日凌晨近4時在豉油街及西洋菜南街交界採訪,他說,「可能自己著校服」,故突然被五六名反黑組抽出來壓在地上,「踩髐p腿幾下,現時仍感痛楚」,然後被反黑組帶到一幢大廈入口外問話,「問我幾多歲,父母知唔知我到旺角,又聲稱要申請兒童保護令」。他後來被送到旺角警署,在警署的兩名反黑組警員則態度友善,主動問他「食鰶漸慼v及「冷氣凍唔凍」,最終他被扣留約1小時由父母接走。他曾參與9.26中學生罷課,家人未有反對。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昨在記者會被問及把王同學帶返警署問話是否恰當,他表示無資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