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創新科技發展限制
【明報專訊】相比今日已發展成全球高科技產品輸出國的韓國,香港經濟在向知識密集創新轉型的路上,似乎望塵莫及,競爭力響起警號。首任特首董建華曾意圖打造產業多元化,大力推動發展創新科技,2000年成立創新科技署,推動創新及科技發展。
不過,回歸後香港先後遇到亞洲金融風暴、科網股爆破及SARS衝擊,經濟低迷,打擊創新科技發展計劃。2003年後,政府再無將創新科技作為香港未來的主要發展方向,但施政報告仍有扶持相關產業發展的措施。除此以外,還有何因素限制香港在創新和科技上的發展?
(1) 缺人才?
香港科技園公司行政總裁馬錦星說,有外國公司考慮進駐科學園,但擔心聘請不到足夠人手,遲遲未能決定是否落戶本港;科學園2014年3月舉行招聘日,推出400個職位,但部分職位一直乏人問津,反映缺乏人才嚴重。
馬錦星說,本港科研人才不足,部分屬先天問題,「香港人口只有700多萬,訓練出來的人才有限,當中不少去了其他行業,令投身科研的人更少」。他認為,創新及科技局成立後,首要任務是解決本地科研人才不足,例如輸入人才。
(2) 政府欠長遠發展規劃?
當年適逢科網狂熱,首任特首董建華分別於1997和1999年提出興建香港科學園和數碼港工程,稱香港必須發展高科技以接軌世界。
不過,兩個項目在發展過程中,有不少為人詬病之處,從中可一窺政府在推動創新科技發展上的不足。
(3) 科研投資不足?
科研開支決定收成,但創新科技創業風險高、投資大、回報周期長,政府的資源投放尤顯重要。但過去5年,香港在科研資源投放,只維持在佔GDP約0.75%,遠少於其他國家及地區,例如以色列是4.4%、韓國3.6%、日本3.4%、美國2.8%、台灣2.4%、中國大陸2.0%及新加坡2.09%。《明報》社評建議政府訂出指標,如5年內科研開支要增至一個水平;政府不應也不可能全數負起科研投資的責任,要創造條件如稅務優惠等,促使私人企業投資科研,創新科技才可持續發展。
(4) 欠原授專利制度?
香港不設「原授專利」制度,即申請發明品須先在內地、歐洲或英國申請專利,再在本港要求作相關紀錄,當中發明品不經本港實質審查,削弱本港產品競爭力。申請外國專利一般需3至4年,待本港產品獲外國專利時或已不合時宜。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指出,最快在2016/17年度推行「原授專利」制度,並稱相關制度可促進本港發展成為地區創新及科技中心。
(5) 欠統籌?
《明報》社評表示,政府涉及科技發展的組織架構缺乏統籌,例如相關部門、科學園、數碼港與生產力促進局等組織的協調,官、產、學、研如何合作都混沌不清,出現體制上難以推動和發展創業科技的局面。社評認為,設立新的創新及科技局,擺正體制,從定策、執行、統籌、協調就會清晰起來,出現統合力量的效果;日後創業科技項目,會出現跨範疇科技計劃,若各自為政,缺乏有力協調和統籌,可能會重蹈當年覆轍。
◆數碼港:科技發展淪地產項目
數碼港(Cyberport,圖)最初定位包括資訊科技廣場、辦公大樓、服務式住宅等,預計建成後可容納多間大、中、小型的資訊科技公司,政府以較優惠價格吸引高科技如電影、立體圖表和動畫製作等公司租用,期望吸引外國科技巨頭公司租用辦公室,帶動香港資訊科技發展。
不過,政府急於發展項目,未有長遠評估和計劃,項目工程未有如一般程序公開招標,就直接批出予構思打造「美國矽谷」的盈科數碼動力(電訊盈科前身),被質疑「官商勾結」。按協議,政府豁免數碼港地價78億元,數碼港建築費由盈科數碼動力包辦;數碼港啟用後,除住宅貝沙灣外,所有業權及管理權交回政府。
政府在出售貝沙灣住宅單位上獲分帳逾百億元,但數碼港建成初期面對極大虧蝕,至今被批評是包裝成科技項目的地產項目。
◆科學園:發展受土地房屋政策影響
香港科學園(Hong Kong Science Park,圖)是以高科技及應用科技(包括電子、生物科技、綠色科技、精密工程及信息科技和電訊)為主題的研究基地。科學園第一、二期已啟用,第三期2013年起分階段落成;今已形成群聚效應,吸引逾440家本地及國際科技公司進駐,員工逾萬人。
按原計劃,第四期擴建會專注於生物和綠色科技發展。然2014年10月,城規會把原作發展的8公頃地皮改為住宅用途。政府表示,第三期工程完成後園區總面積估計可應付將來研發工程的需求,中短期內不需使用該地,而住宅需求急需解決,故將該地撥為住宅用途。政府稱會密切關注科學園的發展,有需要將協助物色適合作科研用途的地皮。
立法會工程界議員盧偉國認為,科學園是本港重要的世界級科技基建設施,必須繼續發展,將該幅地皮改為住宅用途將嚴重限制科學園未來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