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去年10違規 撤授權照截
【明報專訊】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邵德煒向特首提交2013年周年報告,顯示執法機關去年共提出1372宗有關截取通訊的書面申請,按年升17.4%,當中7宗不獲批准,主要因為沒有充分資料支持申請。專員亦接獲10宗涉及執法機構違規或異常事故報告,大多涉及填錯或填漏資料,較嚴重個案是授權被小組法官撤銷後仍進行了22分鐘截取行動,不過無截獲任何通話。
另外,去年共有51宗秘密監察申請,其中4宗被拒絕。獲授權個案中,最長截取43天,平均為30天。執法機關藉着截取通訊,共拘捕252人。
助拘捕252人
報告顯示,10宗違規或異常個案當中,較嚴重的個案涉及執法機關於行動期間,由於出現據報涉及法律專業保密權的通話,而其後目標人物已被拘捕,該執法機關要求批准繼續截取,但遭小組法官拒絕並撤銷授權,但該機關之後仍進行了22分鐘截取行動。專員表示,查核了所有相關文件和紀錄,發現在該段未獲授權的截取期間,並無截獲任何通話。
專員認為,授權撤銷至行動實際終止之間的時差,在技術上是無可避免。對於前任專員建議修例,邵德煒表示政府已接納建議,以堵塞漏洞。
邵德煒亦在報告中主動回應去年被立法會議員批評「手鬆」,他強調一直恪守法例規定,檢討個案「必以法律為基,以事實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