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斯高沙省1名殘障女子說﹐她今年稍早時開車落入路溝﹐爬行8小時求助﹐救護車到場支援﹐事後寄上數百元服務費帳單。 48歲北肯特維爾(North Kentville)居民霍金斯(Colleen Hopkins﹐圖)指出﹐今年4月﹐她從醫生診所開車回家﹐在路上突然頭疼﹐一時慌亂﹐車子駛進農地。 她的四驅車後來落入水溝﹐她困在車上30小時﹐沒有食物和飲料。後來﹐她爬行800米﹐耗費8小時﹐到農莊求助﹐撥打911電話。 她周五說﹕「我要爬行﹐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我要撥打911查詢。我離家3天﹐我知道丈夫很擔心。」 救護車運送霍金斯到醫院﹐她事後收到面額711.60元的帳單﹐大吃一驚。她說﹐緊急救援服務機構指出﹐他們收取711.60元救護車服務費﹐因為那是交通意外﹐但她辯稱﹐她沒有撞車。 她說﹕「我收到救護車帳單﹐我沒想過有帳單﹐沒料到收費相當於差不多1個月的薪金﹐差不多是我1個月的退休金﹐我對醫療系統失信心。」 她認為﹐她遇到的是非撞車式交通意外﹐救護車應收取非碰撞意外費用142.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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