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信託10億 陳鉅源﹕無理由犯法
郭炳聯不作供不傳證人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涉收受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等4人提供2800萬元等利益案昨續審。郭炳聯昨選擇不作供,效力新地近40年的執董陳鉅源則開始自辯。他否認於2005年及2007年參與賄賂許仕仁,強調參與轉帳的名下公司,屬家族信託架構的公司,處理投資款項。他估計家族信託總值達8至10億元,絕無理由作犯法行為。
郭炳江(63歲)昨傳召兩名品格證人作供後,郭炳聯(61歲)的代表御用大律師John Kelsey-Fry表明不傳召任何證人,第四被告陳鉅源(68歲)緊接登上證人台,接受其代表大律師Ian Winter提問。陳回應其家族信託中的海外公司Villalta Inc.,主要處理陳家在香港及瑞士的投資,公司戶口有港元、外幣及股票投資等,「主要藍籌股,比較穩健」。家族信託內其他公司有剩餘資金,均會轉到Villalta戶口內。他指2003年整個信託價值約為8億至10億元,多年來不時整合架構,價值升跌不會太大。Winter問︰「資產有10億元,想到犯法的理由嗎?」陳說︰「無。」
指戶口涉家人不會捲罪案
控方指出,Villalta涉及2005年6月底向許轉帳1080萬元,及2007年11月向許轉帳1118.2萬元。陳強調涉及的款項並非賄款,亦無人告知他是賄款。Villalta的瑞銀戶口,其妻和子女皆參與操作,如授權轉帳或提取支票。陳說不會安排家人一同參與犯罪。
與許仕仁泛泛之交
陳供稱5歲由內地來港,1970年於中大畢業,1973年加入新地擔任郭得勝的助理,1987成為執董。他專責收地,經常逐少收購土地,積少成多整合為一幅大地皮,需時甚長。他舉例如國金的規模,收地需時10至20年,他自言任職以來,估計收地已逾一萬幅。他解釋收地至獲取批准起樓,涉及數以百計不同部門的官員,但政務司長與買地事宜並無關係,賄賂亦不足影響程序。他雖於90年代認識許仕仁,但「無乜來往」,僅屬泛泛之交。
陳續稱,公事與郭炳江關係密切,與郭炳江和郭炳聯則屬朋友。他與郭炳湘曾經友好,惟97年他親攜6億元贖金,從「大富豪」張子強手上救回郭炳湘,事後卻在郭炳湘的朋友口中得知,郭炳湘埋怨陳營救太遲,二人關係每G愈下。陳指郭炳湘患上創傷後遺症,情緒極端,更不斷針對他和其他執董。他指郭炳湘的問題,令兄弟關係惡化,郭家氣氛緊張,他當時與郭炳江、郭炳聯以及郭老太互相提供情緒支援,「周六日都同佢]一齊」。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