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館商廈限每層20訪客
李卓人:無法理基礎
【明報專訊】六四紀念館所在的商廈月初貼出通告,要求大廈所有訪客需獲發「訪客證」才可上樓,同一樓層訪客在同一時間不可以超過20人,即紀念館可容納人數的一半,否則要在地下大堂輪候,直至有人離開。支聯會主席李卓人質疑法團限制樓層人數沒有法理基礎,又說部分學校每次或逾20人參觀,法團新措施會令紀念館運作困難,會諮詢法律意見。管理員說是大廈立案法團的決定,沒有政治因素。
管理員稱為防意外 否認涉政治
本報昨晚透過公關向富好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巢國超查詢,至截稿前未有回覆。大廈管理員說,大廈有來自不同地方的人出入,新措施是為防「有意外發生」,否認有政治因素。被問到會否對六四紀念館的訪客構成壓力,他說﹕「如果做什麼你也驚,只是你自己心驚……你這個觀感要改。」
通告於本月4日在大堂貼出,列出多項條款,包括訪客必須獲發訪客證才可上樓,同一樓層的訪客在同一時間不可超過20人,訪客離開時要交回訪客證,下午5時30分後到訪者要登記姓名及證件等資料,若任何人不接受安排,管理員可拒絕其進入大廈及報警。新措施在10月6日生效。
六四紀念館原本設計的人數上限為40,記者昨到訪紀念館,職員陳小姐說近日是淡季,整個上午只有一人到訪,但亦曾經爆滿,而到訪者多是內地遊客,擔心管理公司的新措施會令到部分內地訪客卻步。職員李先生說,以往有學校帶30至40人來參觀,若一次只可招待20人,學校或要多派一人帶隊。
要領訪客證 憂內地客卻步
大廈管理員說貼上通告後,未聞有人因為要獲發「訪客證」而放棄到訪紀念館。他提及法團或憂心升降機「過重」,又聽過消防的意見才作出有關決定。他笑言作為管理員,程序反而「愈simplified(簡化)愈好」。
大律師陸偉雄說,法團應與紀念館協商,管理公司條款是否合理,很難一概而論,若紀念館不滿,可提出司法覆核,但提醒要留意消防規定、升降機能否負荷等問題。
明報記者 陳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