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人同意上網資料不應向執法部門披露
【明報專訊】加拿大互聯網註冊局 (CIRA)聘用Ipsos Reid公司作出的民意調查顯示﹐近六成(59%)加人同意要保護個人私隱﹐認為提供互聯網服務的公司於未獲同意前﹐不應將用戶包括網上的搜尋及瀏覽資料提供給執法部門。
有22%受訪者同意﹐為保護社會﹐國民應讓執法部門較易獲該類互聯網個人資料及互聯網使用習慣﹐包括搜尋習慣及歷史等。
40%受訪者感到﹐提供互聯網服務的公司將其瀏覽互聯網的個人資料提供執法部門並無問題。
CIRA總裁Byron Holland表示﹐上述民調結果支持CIRA的看法﹐即是對上網私隱及執法部門的需要有平衡。加國司法系統包括有監察警方的用權﹐故認為對上網資料應採取同一的規則。
調查結果又進一步顯示﹐收集數據的理由為何﹐對於私隱的關注﹐影響不大。大部分的受訪者(54%)對於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利用他們的瀏覽歷史來發展新的服務感到不舒服﹐另有53%對於執法機關要求他們提供其瀏覽歷史協助調查也感到不舒服。而最關注的年齡段是35至54歲(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