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規定平衡預算被抨難保經濟穩定
(渥太華23日加新社電)加拿大國會預算官說﹐平衡預算法例不是萬應靈丹﹐它規定聯邦政府在經濟正常期間維持收支平衡﹐但不能保證國家經濟穩定。
一份新報告探討政府收支平衡法規﹐指法例有利有弊。
哈珀政府在1年前的施政報告中建議立法﹐規定政府平衡預算案。
報告指出﹐平衡預算法規可降低債務及利息成本﹐但它的短處是減弱政府的能力﹐在經濟衰退期間採取靈活措施。
報告說﹐現代加拿大政府有赤字的時候多於沒有赤字﹐政府出現赤字﹐多數因為經濟不景氣﹐或是通脹推高利率。
那些政府都會盡其所能﹐盡快平衡收支。
報告說﹐目前聯邦政府的中期預算計劃可說財政穩定﹐也算可靠。
最新報告指出﹐平衡預算法規不是經濟萬靈丹。它說﹕「對於政府長期財政健康﹐中期平衡預算既無必要﹐也不足夠。
「公共債務能否維持下去﹐視乎本地生產總值增長率?公債利息?資本及財務資產轉移。」
新報告又說﹐擬定財政預算法規﹐重點是給政府彈性﹐授權中立者評估政府有無遭法規﹐要求政府公開滅赤削支相關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