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訂政黨法 反對特首擴權
【明報專訊】行會成員羅范椒芬建議普選後立法會應給予特首更多權力履行政綱,范徐麗泰表明不認同,強調立法會制衡政府權力,不應因特首選舉辦法改變而有變,認為特首權力不能太集中,立法會亦需要反對派,「否則無人講清楚政府做法有什麼壞處境」。不過范太認同現時政治制度出現問題,建議訂立政黨法或設執政聯盟,解決政府有權無票的問題。
范太認為,要解決制度問題便要承認政黨的存在,應立法將政黨規範化,令政黨有當執政黨的準備。對於中央是否容許香港實行政黨政治,她只說若要訂立政黨法,要取得立法會過半數支持才能成事。至於能否容許特首有政黨背景,范太說若特首本身是政黨成員,當特首後不會因其退黨便會改變其政治傾向,認為是否黨員只是形式問題,實際意義不大。
范太列出4點制度問題,包括特首有權無票,建議若有執政聯盟,特首在議會有足夠票數通過政策,政黨亦有回報,如黨員可任局長等。其次是現時立法會黨派林立,若設執政聯盟,拉票工作會較容易。
4制度問題 「人際關係亦需改善」
第三,政治問責制亦有做得不足之處,范太說推行問責制下,應有更多官員負責拉票,但現實是連建制派都認為政府沒拉票。她認為官員平日應與議員建立關係,政府醞釀政策時先諮詢政黨,「如果我都唔知你點做,點幫你拉票?」,指政府「應畀番對立法會應有鼢L重」。她又認為部分官員「太多炾窗v,如運輸及房屋局,兩個工作範疇都很大,認為在現時政策局結構上,官員若要應付難題,另一範疇工作無法展開。
雖然范太認同制度需改變,但「要改的不止是制度上,人際關係亦要改善」。她又不點名批評特首梁振英,說「有些人唔係好識做,故現時無香港營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