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患有中度聽障和僅得半成視力的鋼琴男教師,被指在港鐵車廂內摸17歲少女的大腿,他否認猥褻侵犯罪,昨受審時辯稱當時正在閉目養神,感覺不到身邊有人。裁判官裁決時指出,雖然根據證人在現場拍攝的片段,認為被告有觸摸女事主,但因未能證明其意圖,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目擊事件的男乘客昨供稱,今年7月16日中午,在由油麻地開往旺角方向的港鐵列車內,目睹被告王建明(50歲)逐漸移向事主,並用手指觸摸她的大腿3至4次。根據男乘客拍攝的片段中可見,王曾觸碰事主的大腿一次。惟事主表示,只感受到大腿曾被捏一下,不太感受到被告站在身旁。 官﹕有觸摸 未能證明意圖 王辯稱,案發當天曾接受針灸,令他頭痛,故在車廂內閉眼休息養神。其後有人從後拉他,他才發現自己很貼近車門,於是靠左向後退,隨即被指碰到女事主。王強調,平日只能依靠肩膀和手肘感受身邊的物件,不能靠視力辨認人物,感受不到身邊有人並不出奇。 裁判官裁決時指出,根據男乘客提供的片段,王肯定曾觸碰女事主,並不相信王感覺不到身邊有人,但由於男乘客和女事主就觸碰次數的說法不同,終判王罪名不成立。 【案情編號:KTCC34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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